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3月27日,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对省贸促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期两个月。5月19日审计组向会党组反馈了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现就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省贸促会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审计报告》送达后,结合鄂忠齐同志的任中审计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
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7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3个,涉及单位2个。
二、审计意见整改情况
(一)挪用专项资金65000元问题,已整改。2016年经省贸促会党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支付给林甸县东兴乡新胜村65000元,用于该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用款。我们直接从国际经济合作专项经费中给予拨付。经审计指明问题后,我们认识到了部门预算安排的严肃性,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们对新胜村的项目资金落实进行了认真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全面到位,现该村已完成了2万亩的旱田改水田建设,所用资金全部投入到了水利灌溉系统建设上。同时,我们决定转变扶贫工作思路,从项目扶贫、激发内生动力入手,从提高群众满意度发力,充分发挥本系统优势,做好有贸促会特色的扶贫工作。
(二)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已整改。2016年,哈洽办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项目合计321.9万元。审计组指出此问题后,我们立行立改,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多措并举解决问题。一是主动和省财政厅业务处、采购办沟通,针对哈洽办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特殊性研究对策,认真履行好政府采购手续。哈洽办已将2017年应采购项目全部调整为政府采购预目并严格执行。二是从制度入手强化管理。省贸促会机关对已制定的《省贸促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实施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哈洽办会办公室根据单位业务特点,制定了《哈洽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是我们指定专门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确保工作的专业性。特别是提高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干部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从技术上、制度上认真落实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关于应计未计收入等其他问题,已整改。2016年10-12月,哈洽办收取展位费302800.10元,在预收账款挂账,未记入当年收入。发现问题后,我们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哈洽办已将展位费302800元上交财政专户,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们将强化系统内部监督,加强内审力量,确保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审计报告要求,三个月内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调整,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加强财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制度,完善财务运行体系,配齐配强财务管理干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特别是在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和部门预算调整工作时,严格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遵循各项财经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四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执行工作。预算批复后,要认真执行预算,不串项,不挪用,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