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际商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 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人士,经申请、批准可成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关部门和机构的领导人;
2、知名企业的领导人;
3、知名专家学者。
(二) 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企业,经申请、批准可成为企业会员,企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有一定规模或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
3、经营业绩和企业信誉良好。
(三)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社会团体和有关机构,经申请、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申请成为黑龙江省国际商会会员的个人、企业和团体应向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一)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由申请人签名的入会申请书;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推荐书;
3.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个人履历;
4.有关证书和著述材料的复印件。
(二) 申请成为企业会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入会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经营范围、入会目的、对遵守章程
履行会员义务的承诺);
2.企业或单位简介;
3.企业章程;
4.由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申请成为团体会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入会申请书(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入会目的、对遵守章程、履行会员义
务的承诺);
2.单位简介;
3.团体或事业单位章程;
4.黑龙江省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会务部门在收到入会申请后10天内予以答复,对经批准入会的个人和单位发专函通知。
被批准入会的单位须于接到入会通知书后10天内交来填妥的会员登记表,交纳会费,领取会
员证书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