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司法部提议讨论有关确定常设仲裁机构的工作信息发布程序的部命令草案。
根据这一草案,常设仲裁机构的工作信息以文本(表格)或文件副本格式发布在该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求用俄文书写。但允许隶属于俄罗斯的加盟共和国用该国语言及外国语言发布信息。
需指出的是,常设仲裁机构应在信息确定或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更新。而且在机构网站发布新信息时,应遵守个人隐私,国家机密及商业机密的法律要求。
文件说明中还指出,该提议是司法部为俄罗斯仲裁法律(仲裁审理)的实施而起草的。有关文件自2016年9月1日生效。
草案的公开讨论截止到9月19日。
信息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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