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俄联邦杜马三读及终读通过俄罗斯税法典修订案,修订案规定了向仲裁法院提起上诉或递交法院裁决需缴纳的手续费,相关文件公布在下议院官方网站上。
修订案中增加了关于对法院决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对仲裁法院裁决有异议的上诉案件的裁定等向仲裁法院提起上诉以及提出审判监督申请时手续费的缴纳规定。相应的修改将增补到税法典第333.21条第1项中。在对需缴纳手续费的审判监督申诉的规定中,并未注明可递交申诉的司法文件清单。审判监督申诉手续费数额将与非财产性诉讼申请一致。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请求、或法院撤销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裁定的情况下,已经缴纳的手续费应当退还缴费账户。
最高法院律师安纳托利·比尔舒托夫在一读审议过程对草案表示支持,并请求杜马通过该草案。预算及税务委员会成员伊丽娜·玛丽雅仕也表示,政府对此项法律草案持积极态度,委员会建议政府通过该草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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