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向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提交了关于“破产法”的修订草案,该草案旨在改变仲裁管理人报酬的支付程序。在符合担保要求的情况下,他们将获得更少的利润收入。
当债权人要求偿还以债务人财产抵押担保的债务时,需根据每一种情况对管理人报酬的利润比例单独做出规定。现在仲裁管理人收取的利润比例为3%到7%。根据新法律的规定,仲裁管理人将收取不足目前法律规定利润的四分之一,而如果债权人留下抵押物品,那么仲裁管理人则不得收取超过规定利润的八分之一。
司法解释中注明,这样的创新“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破产案件进程中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日常支出。”
专家称,管理人的报酬将会明显减少。也许会成倍减少。这可能会影响工作质量。但是,这样的修定对银行是有利的:将有一部分资金不会成为仲裁管理人的报酬,而留存于银行。
该法案是完善破产程序规划的一部分。政府于2014年7月批准了该方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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