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司法部建议对多数刑事案件调查的财产进行查封。俄联邦司法部起草了反腐败法案,该法案提议对大多数刑事案件诉前程序中的财产进行查封。法案发布于regulation.gov.ru.
对以下法案进行了修改:俄罗斯刑事诉讼法第160.1条更名为“保障民事诉讼、没收财产和其他财产追索的措施”,俄罗斯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获得实施侦察行动许可的司法程序”,同时还包括俄罗斯刑法典第172.1条“非法银行活动”。注释中指出,法案已依照2016—2017年国家反腐败执行规定进行编写。
在一部分俄罗斯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中提议,对于将被处以罚款以及没收财产的、实施犯罪活动的嫌疑人,应该查封其财产。侦查员应“在尽可能短的期限内”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为减少这一期限,法院必须在8小时内审理类似申请。联邦侦察委员会将在世界范围内搜查其所属财产并查封,然后通过外国“主管部门”实施。
对列入俄罗斯刑法典的修订,修正案明确了涉及到第172条规定的、非信贷金融机构的清单。此外,对非法银行活动处罚的限制人身自由增至6年,转为重罪级别。该组成本身包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是“为了掩盖任命临时管理人员的依据的情形。
“俄罗斯商业咨询”认为,该法案使没收财产几乎在任何时刻都能实施,并不像现在,只在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时没收财产。罚金的处罚形式在俄罗斯刑法典342条中的254款有规定,这些法条涉及到犯罪构成。 还有88条主要包含没收处罚方式的条款。
律师届认为,该修订带有隐蔽的腐败性质,并可能成为侦察方面滥用职权的工具。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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