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条对公司管理机关决议提起诉讼
1、违反本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其他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和侵害公司参股人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公司参股人全体会议决议,经未参加表决或投票反对做出该争议决议的公司参股人提出申诉,法院可以认定无效。
2、如果提出申诉的公司参股人的表决不能改变表决结果,违法行为是非实质性的,决议未给该公司参股人造成损失,则法院有权在考虑案情所有情况下维持被诉决议继续有效。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注:以上信息仅供读者参考,本部门和网站不承担据此操作而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