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要求,对不能处以强制劳动或行政拘留的人,将处以罚款。
弗拉基米尔˙普京签署了一项法律,根据该法律如果(一年内)孕妇、有14岁以下儿童的妇女、以及I 和 II类残疾人有二次行政违法行为时,将可以对其处以2000-2500卢布的罚款。
«行政违法法典»19.24章第3部分(«不遵守行政限制和在行政监督时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做了相应的修改。
以前,对此类违法者不能采取这一章节所规定的处罚措施,因为该章节规定了只能对其行政拘留或强制劳动。但是«行政违法法典»其它规定(3.9章第2部分和3.13章第3部分)禁止对上述公民群体采取这些处罚措施。结果法院不得不暂停办理此类行政案件。
如今,法院可以不受违法者类别的限制而对其追究责任。
«关于对俄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第19.24章进行修改»的联邦法。
来源:中俄商务理事会会员———量子律师事务所
(注:以上信息仅供读者参考,本部门和网站不承担据此操作而产生的风险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