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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证认证系列业务实用问题解答(第一页)

    CCPITHLJ.ORG.CN  时间:2017-09-16    信息来源: 省贸促会   阅读:

    原产地证明书常识30问

    1.什么是原产地(Country of origin)

    原产地的原意是指来源地、由来的地方;因此,商品的原产地是指货物或产品的最初来源,即产品的生产地。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是指作为商品而进人国际贸易流通的货物的来源,即商品的开采地、提取地、收获地、出产地、生产地、制造或产生实质改变的加工地(国家或地区)。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过冈际生产分工的深入整合,货物原产地的含义更加丰富。WT0《原产地规则协定》第9条第1款b项将货物原产地正式界定为,“完全获得该货物的国家;或如果该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则为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作为产品的“法定国籍”,原产地是连接产品与特定产地国家的法律纽带。在国际贸易中,就进口围而言,货物原产地通常具有唯一性,无论产品在国际贸易流通中经历了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其原产地通常只能确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不能有两个或多个原产地。

    2.什么是原产地证/产地证/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0forigin简称C/0)

    即证明产品原产于某国的书面文件,是指由出口国(或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明确指出该证明中所列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进行确定税率待遇,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包括由出口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企业自主签发的原产地声明。

    3.原产地标记

    对产品的来源地做出明确标示的标记即为原产地标记。它是表明产品的产生地,出生地,出土地,或者生产、加工、制造地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2005年1月1日施行)将原产地标记定义为,“在货物或者包装上用来表明该货物原产地的文字和图形”。我们经常在商品看到的“Made In…”(……国制造),就是一种原产地标记。

    原产地标记可包括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两类。二者有如下区别:第一,原产国标记主要指原产于某一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的标记,通常情况下,原产国标记一般与产品的质量没有内在相关性。地理标志可以具体到某一省市的产品(如绍兴黄酒、龙井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0n Trade—Related Aspects0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又称TRIPs协定)第22条将“地理标志”定义为“表明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国的领土内的一个地区或地方的标志,且该货物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实质上归因于其地理来源”。第二,从受保护的数量上看,地理标志要少于原产国标记。所有HS下的商品都可在国际贸易中标示原产国标记,但标记地理标志则需要注册并获得管理部门的审批。第三,管辖两者的国际条约不同。对地理标志实施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包括:1883年的《保护T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该公约第一次把地理标志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提出对使用假冒地理标志应予制裁);1958年《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的里斯本协定》(它首次提出了把地理标志和产品的质量联系起来,提出了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因素决定其质量和风味的科学概念):《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原产国标记实施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包括:1891年《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的马德里协定》,GATT1947,《发展中国家商标、商号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示范法》和WT0《原产地规则协定》。第四,地理标志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月原产国标记同时使用。

    4.原产地规则(Rules 0f Origin)

    简单说,原产地规则即是判定产品究竟是由哪个国家制造的规则。WTO《原产地规则协定》第1条第1款便开宗明义地将原产地规则定义为,“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原产地规则最初是海关征税和进行贸易统计的一项技术工具。”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由于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等区域性贸易组织的大量涌现,原产地规则已由一种非歧视性的海关技术转化为一种新的贸易保护工具。随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发展,一项产品往往使用了多个国家的原材料,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内经过数道生产工序才得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确定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就成为一个比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

    原产地规则有两方面要素构成:一为实体性规则,即为确定某一产品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所必须满足的要求,通常包括原产地标准,累计规则、微量条款等辅助规则;二是程序性规则,即为了获得原产资格并享有相应待遇所需要的操作手续,如关于进口申报、直接运输和原产地证明文件签发的操作规程。

    5.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原产地标准是原产地规则中的一个核心的部分,指的是出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它是判定产品原产地的标准或尺度。通常在原产地证书上会有专门的栏目,用专门的字母或符号来表示。目前,各同(或地区)将货物原产地标准为完全原产产品标准(产品不含进口成分)和实质瞄改变标积产品含有进口成份)两类。其中实质性改变标准又分为:税则归类改变、加工工序、增值百分比、混合标准(即三种标准的混合使用)。原产地标准多由各国自行规定,很不统一,海关合作理事会具体规定了原产地标准,供签订“京都公约”的各国采用。

    6.后发章

    后发章是用来说明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以后才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它的加盖与否不是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而是根据客观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加盖,即如果申请人是在货物出运后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则加盖,反之不加盖。

    7.商会章

    商会章是说明章的一种,是用来说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它的加盖与否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如果申请人需要则加盖,不需要则不盖。

    8.注册企业如果遗忘和帐号和密码怎么办?

    登录系统页面的“找回密码” --“查找邮件”或者“设置新密码”。

    9.在填制运输路线时,选择不到你所需要的港口名称怎么办?

    选择该国的任意一个港口,自动生成后,手动去更改港口名称

    10.签证机构在审核原产地证书第11栏手签员签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该栏的签字必须是手签员本人所签,不允许代签;二是企业网上申领原产地证书时选择的手签员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签字的人为同一人。

    11.产地证货描栏中出现与第八栏不一致的税则号如何处理?

    目前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国针对同一种商品的HS编码的前六位是一致的,允许六位以后的编码存在差异。应信用证要求,企业在货描栏里填写了与国内税号前六位一致的国外税号,经核对信用证无误后,这种做法是允许的,否则要删除或修改不一致的国外海关税号。货描中出现国外海关税号的情况常出现在目的国是伊朗、孟加拉国、哈萨克斯坦、巴西、阿根廷等的产地证中。形式为“custom tariff No.”“NCM NO.”等。

    12.如果一批货物是通过邮政速递出境的,此种情况可以出具原产地证书吗?

    如货物出口采用快递方式运输的,公司又确实能提供正本的出口报关手续,经核实无误后亦可签发格式原产地证书,如不能提供相关出口报关佐证则只能建议企业自己出具原产地声明并做国际商事证明书。

    13.原产地证书填制时应该用什么语种?

    一般情况下,原产地证书用英文填制。如果国外客户或其它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原产地证书也可用其它语种填写,但是同时必须附英文对照。

    14.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如果因贸易要求等原因需要获得超过一正两副的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

    一份原产地证书包括一个正本三个副本。通常情况下,对于认证完毕的一正三副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应将其中的一正两副交申领企业,其中一份副本和申领企业提交的商业发票和箱单等佐证材料一并装订存档,并保存两年备查。

    但是,如果因为贸易等的需求,申领企业需要的原产地证书超过三份,应根据不同情分别处理:A、如果需要一正三副,签证机构可以留存该份原产地证书的复印件,将证书本身所有的一正三副全部交由申领企业。B、如果需要的正本和副本总和在四份以内,但是正本要求数量多于一份,签证机构可以根据申领人要求的份数,用另外编号的空白格式打印,在新的空白格式上套打所需证书编号,并将新格式上的编号用“xxxxxxxxx”覆盖。副本数量超过三个的,则用上述办法,在新的空白格式的副本打印。

    15.有企业反映在网上签证时,系统不区分是否含有进口成份,只要是《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要填写含进口成份加工工序,给操作带来一些不便,那么系统为何要如此设置?

    《清单》中的产品,包括含有进口成分和不含进口成分两部分内容,程序是无法分辨公司的申报是否包含进口成分。因此,为了严格审查,避免公司虚报,凡是《清单》内的产品,无论是否包含进口成份,都必须申报产品成分组成、加工工序等信息。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为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留下必要的电子数据资料。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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